第三十七章 结义(1/ 2)
家有家法,仙有仙规。
《正仙章》第三百一十二条:若无故恼害常人者雷诛不赦。
此法章是对仙士的约束,仙士在凡间修行,不得无辜伤人,害人,若情节严重的,天兵会降下天雷诛之。
还有法外十八章,第三条:有伤我身体者,可以报复。也就是说, 一旦被凡人所伤,也是可以进行报复的。
只是要先写明因果上报土地,土地再上报天庭,由天庭酌情下发讨报旨令。
最长的讨报指令是一百五十年,三十年是一代,如是恶报,可向其五代子孙进行讨报。
虽说炼妖丹服之可以提升修为,但是捉妖师和道士并不是什么妖都能收的,只能收那些身上有天伐印的妖,否则其妖之族亲可以上报天庭,求得讨报令,搅得你五代子孙不得安宁。
所以说凡人因果是非常复杂的,有世因也有族因,有些人一辈子行善积德,但是却诸事不顺,多病多灾,有可能是前世因今世果,也有可能是五代亲族之中有人犯下的恶果,结果报应在他身上,此间种种因缘际会在生死簿上都有详细记载。
有些恶报是可以化解超度的,但是凡人不通鬼神,更不可能窥见生死簿上的天机,所以就要借助仙家的力量。
五大仙喜与凡人亲近,世人多有供奉,食人俸禄替人消灾,他们有时也会出马替凡人化解累世恶报。
小四喜的爷爷,就是五仙之一的胡仙,凡人都尊称他为胡三太爷,是五仙里面最德高望重的。
所以,别看小四喜自己修为不咋地,但不管怎么说,他也是世家出身,平日里傲娇的很,轻易不把别人放在眼里。
今天张魁首得罪了他,按照他那小心眼儿的性子,保不齐回头就要报复他,所以我才从中说和。
张魁首也知道其中要害,一直放低姿态,主动示好。
可是我一直想你明白,张魁首为什么要抓小四喜呢?抓回去打不得炼不得驯不得,不是自找麻烦么。
酒喝了一轮,小四喜依然耿耿于怀的样子,看来它这点儿闷气还是没消啊。
张魁首一个劲儿的赔笑提酒,小四喜也是爱搭不惜理的敷衍他。
为了化解尴尬,我主动举杯转移话题,对张魁首说道:“张兄道法超群,不知师从何人?”
小四喜“呲”了一声,我回了它一个白眼。
张魁首垂头丧气的说道:“说来惭愧,贫道自幼潜心钻研道法,至今三十余载,仍无所成,只因根窍不通,所以一直拜师无门。”
都说有教无类,仙门收徒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。
资质差的不收,灵根差的不收,天赋差的不收,没有仙缘的不收,没有眼缘的不收,三世之内有杀业的不收,累世三族之内有劣迹的也不收。
人仙还好些,我们妖仙尤其受歧视,想正了八经拜入仙门修行,除非是小四喜这样的世家出身。
“既无师传,那张兄的法器又是从何而来呢?”
张魁首有些难为情的挠挠头,“去年,我心灰意冷,觉得继续这样不上不下的荒废下去实在没头,想着不如干脆入世算了,可是我既无文才可以出仕,也没有一技傍身,只能从商了,但我又不知道应该卖什么,又迷茫了一阵子。后来偶然间让我发现了一个商机,就是倒卖法器!现在这片儿市场还是空白,大多数仙士的法器都是祖传或者师传的,那些无名仙士想要得件像样的法器非常不易,而有的仙士仓库里的法器却落满了灰尘,于是我砸锅卖铁倒腾回来一批法器,没想到销路非常好,一下子就让我挣了个盆满钵满,我现在身上带的这几件法器就是之前卖剩下的。”
我奇怪道:“那照这么说,张兄的修为应该在小四喜之下,那你是怎么瞧破它的隐身术的?”
“嗨!要不怎么说是一场误会呢,我就是转个身的功夫,拂尘不小心扫到了这位道友,这才破了它的隐身术,当时我也吓得够呛,还是多亏了我这柄拂尘法器,要是徒手斗法,我无论如何也不是这位道友的对手。”
小四喜一拍桌子,跳起来怒道:“我一世英名竟毁在你这种人手里!”
我没有好气的说道:“行了,小四喜,你有什么英名?再说了,张兄是哪种人?都是同池塘的水,一样咸淡,你有啥瞧不上人家的?”
“谁和他是一个池塘的水?他就是个法器商!商人重利轻义,狡猾奸诈,没有一个好东西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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